8月淄博受理消费者投诉等1758件 挽回经济损失71.13万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9-10 10:11:00


  鲁中网-鲁中晨报9月10日讯(记者 张琦 通讯员 董琪)10日,记者从淄博市工商局获悉,2018年8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175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金额为71.13万元。 

  8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386件,占受理总量的78.84%。其中,商品类投诉991件,服务类投诉395件。商品类投诉位居前三位的依次为:日用百货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器类。 

  日用百货类投诉持续位居首位 

  8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日用百货类投诉311件,占投诉总量的22.44%,环比下降14.33%。消费者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购买的鞋子出现开胶、断底、磨脚或尺寸不合适商家不予退换;购买的服装存在起球、褪色或图案、装饰物脱落现象等质量问题;消费者购买的家具油漆开裂、有异味、颜色不匹配等。 

  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建议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的商场购买日用百货;购买商品时保存好发票、收据和保修卡等维权凭证;消费者谨慎购买贵重商品,不可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如有需要可与商家签订书面协议。  

  交通工具类投诉保持上升趋势 

  8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交通工具类投诉173件,占投诉总量的12.48%,环比增长29.1%。消费者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是汽车的发动机、轮胎、变速箱等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购买汽车预先交纳订金,商家以各种理由不予退还;车行要求消费者购买指定保险等。 

  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建议广大消费者购买前应了解汽车的性能和使用常识,选择到正规车行购买;购车应保存好合同或者收据,并协商好押金、售后等问题,谨慎购买;车辆维修后记得索要修理记录和证明,以便记录维修情况。 

  家用电器类投诉呈现小幅上升 

  8月份,淄博市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家用电器类投诉124件,占投诉总量的8.95%,环比增长13.76%。暑夏,空调、冰箱、电风扇等家用电器购买与使用率持续升高,投诉量也随之增加。消费者投诉涉及的主要问题是购买的空调存在不制冷、安装的管道漏水,冰箱门关闭不严、噪音大等质量问题;消费者购买的家用电器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商家不予处理或多次维修,故障仍无法排除;商家对承诺的送货、安装、维修存在送货拖延、安装收费、维修不及时等。 

  针对以上问题,市工商建议广大消费者到正规商场购买家用电器;发现电器有问题及时联系商家或售后,明确上门维修的服务价格与收费标准;购买或者维修家用电器,保留好相关消费凭证。消费者应提高依法维权意识和防范能力,有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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