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不懈助涉罪未成年人回归 女检察官孙丽华入选“齐鲁最美检察官”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11-25 09:00:00


  鲁中网-鲁中晨报讯(记者 张亚军 通讯员 王甜)11月23日,首届“齐鲁最美检察官”评选结果出炉,10名检察官从全省177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荣获“齐鲁最美检察官”荣誉称号。其中,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孙丽华成功入选。

  42岁的孙丽华是一名天天与孩子打交道的检察官,她工作中接触最多的是孩子——涉嫌犯罪的孩子、身心被侵害的孩子。从事未检工作16年来,她进校讲法、案后走访、心理辅导,足迹遍布淄川城区和乡村学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搭建起了一道“检察防火墙”。

  走进淄川区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内的“苗苗工作室”,一进门就能看到一棵生机盎然、枝繁叶茂的树形书架,“这里面有我们的一份心愿,就是要让孩子们从青涩的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孙丽华笑着介绍说。2012年9月,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孙丽华调任未检科科长。2014年初正式设立“苗苗工作室”,聘请“爱心守护大使”,设置苗苗谈话室、心理辅导室,在派驻检察室设立“爱心关护站”,在淄川区中小学校开设“苗苗课堂”,开展爱心谈话、亲子课堂、亲情感化、行为矫正、司法救助、社会公益等活动,“苗苗工作室”为涉罪未成年人搭起回归的桥梁。

  如今“苗苗工作室”已成为淄川区人民检察院的一个亮丽品牌。在孙丽华和同事的不懈努力下,淄川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同比下降39%,在校未成年人犯罪率同比下降67%。

  看着一个个坠入歧途的少年,面对一个个痛心疾首的家长,孙丽华在思考:未成年人不是为所欲为的“护身符”,对青少年要早教育、早预防,对“问题孩子”更是要在教育、挽救、矫治上下功夫。

  近年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对212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和品格论证,依法作出宽缓处理,对32人作出不批捕决定,68人重返校园,5人考取大学;对51人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通过考察帮教,无一人重新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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