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检察公布18起案件 一人一审被判13年处罚金25万

来源:鲁中网-鲁中晨报

2018-09-04 17:49:00


  鲁中网-鲁中晨报9月4日讯(记者 张琦)4日,记者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沂源县人民检察院共发布18起案件,一人因诈骗罪一审被判刑13年,处罚金25万。

  近日,淄博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被告人杨明龙、王坤、李桂国以抢劫罪向淄博市淄川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伟涉嫌诈骗案一案,经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王伟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王锋、魏锋杰、孙震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对吴风明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张兴海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淄博市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王玉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中华,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衣某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冯某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付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某提起公诉。

    如果您有好的新闻线索欢迎拨打鲁中网新闻热线0533-5355377,或关注鲁中网小鲁哥微信公众平台(lznewscn)发送。线索奖由硅元瓷器赞助,最低50元,上不封顶!硅元瓷器,“第一国窑”,走进中南海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