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中网-鲁中晨报1月31日讯(记者 张琦)31日,记者从淄博市环保局获悉,日前,市环保局发布《2018年机动车遥感监测筛选高排放车辆公告第一期》。其中,84辆机动车排气不透光烟度存在超标嫌疑被通报。
记者了解到,市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筛查柴油货车和高排放汽油车的要求,依托遥感监测设备,对进入中心城区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情况进行遥测筛查。
按照山东省机动车排气地方标准(《山东省在用车汽车排放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被通报的84辆机动车排气不透光烟度存在超标嫌疑,请相关车主在公告发布30日内进行治理并到辖区机动车尾气环检站复检,逾期不复检的车辆将移交公安交警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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